1、 乌兰察布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
2、 乌兰察布居民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3、 乌兰察布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注: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未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申请人已持赴台有效通行证的,申请签注时携带通行证办理;
(6)与申请出境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乌兰察布台湾通行证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请表
依据前往台湾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或网上下载表格)。使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二、照相、复印
申请人本人到接待大厅的照相室(社会化服务公司提供有尝服务),现场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制证照片在网上传输到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复印户籍、身份证等材料。
三、递交申请及交费
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接待室)受理台递交申请,并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递交申请后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
四、取证
除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证件由组团社领取,其他签注类型的出入境证件直接邮寄个人,证件邮寄实行“到付费”方式。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1号楼3层(12、22、26路公交车科技馆站)
咨询电话:0474-8980311
节假日值班电话:1394747993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乌兰察布办理台湾通行证地址一览
时效:15个工作人内办结
费用: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20元/次,多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