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台湾通行证: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证件签注页即将使用完毕;
(3)证件损毁。
补办台湾通行证:
通行证丢失或被毁的。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申请人已持赴台有效通行证的,申请签注时携带通行证办理;
(6) 申请人提交与首次申领通行证相同的材料
(7)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通行证损坏申请换发的,还要提交损坏说明书。
(8)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并向原受理申请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填写申请表
依据前往台湾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或网上下载表格)。使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二、照相、复印
申请人本人到接待大厅的照相室(社会化服务公司提供有尝服务),现场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制证照片在网上传输到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复印户籍、身份证等材料。
三、递交申请及交费
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接待室)受理台递交申请,并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递交申请后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
四、取证
除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证件由组团社领取,其他签注类型的出入境证件直接邮寄个人,证件邮寄实行“到付费”方式。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1号楼3层(12、22、26路公交车科技馆站)
咨询电话:0474-8980311
节假日值班电话:1394747993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乌兰察布办理台湾通行证地址一览
时限:15个工作日办结
费用: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20元/次,多次100元